中方支持MC13达成《电子商务工作计划》 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最新信息

中方支持MC13达成《电子商务工作计划》 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2023-12-13 17:19:00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12月11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召开世贸组织(WTO)发展和电子商务议题视频会议。中国、美国等36个成员的贸易部长或部长代表和WTO总干事伊维拉参加会议。商务部副部长李飞出席并发言。
  李飞表示,各方应增强紧迫感,不断丰富世贸组织第13届部长级会议(MC13)成果清单,推动会议取得成功,巩固国际社会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
  李飞还表示,中方支持MC13在最不发达国家毕业后优惠延期、发展中成员工业化政策空间等发展领域取得务实成果,呼吁更多成员加入《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并共同推动协定纳入多边框架。中方支持MC13达成《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将电子传输暂免关税的现行做法展期至下届部长级会议,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延续电子传输临时免征关税
  国际法层面的数字经济规则目前并不多。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各方于WTO框架下在2019年开启了电子商务谈判,主要议题包括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源代码保护、电子传输免关税永久化等。
  WTO的电子商务议程可追溯到1998年,彼时各方同意避免对当时刚起步的数字贸易征收关税。此后,WTO成员在两年一次的历届部长级会议上都同意延续该暂缓令。
  在2022年的MC12达成的《关于电子商务的工作计划》上,也只是将电子传输临时免征关税的做法延续到下一届部长级会议(MC13)。
  但在MC12上,印度等一些成员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互联网在近30年来有了蓬勃发展,有理由让各方重新考虑电子传输临时免征关税的做法是否仍符合各成员经济利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MC12虽然确定了维持免关税的做法,但没有给出“电子传输”的明确定义,这也是该议题争议焦点。
  崔凡表示,譬如欧盟等方面主张免征电子传输关税,其定义不仅包括电子传输服务本身,也包括其传输内容,但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则在MC12讨论中都主张征收电子传输关税,且一些其他国家对于免征范围是否适用于电子传输内容也有不同看法。
  今年,在10月末的一次WTO会议上,印度再次提出希望各成员方对电子商务中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作出更好定义,因为海关关税通常是针对货物而非服务的。
  12月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合组织(OECD)、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世界银行和WTO联合发布了一份探讨数字贸易的报告。这份名为《数字贸易促进发展》报告显示,跨境数字交付服务是国际贸易中增长最快的部分,新参与者不断涌现。
  报告称,自2005年以来,数字化交付的服务价值几乎增长了四倍,2005-2022年期间平均每年增长 8.1%,这超过了货物出口(5.6%)和其他服务出口(4.2%)的增长,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4%。 随着获得比较优势的新方式的出现,包括农民和小企业在内的新参与者参与全球贸易的机会也出现了。
来源:《数字贸易促进发展》报告  该报告阐明了数字贸易对最不发达国家、妇女、中小微企业和年轻人的潜在好处,以及弥合数字鸿沟和加强发展中经济体从数字贸易中受益的准备的必要性。
  报告还显示,WTO成员目前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的做法,即所谓的“暂停关税”,对政府收入的影响有限。
  该报告承认,关税暂停的范围和电子传输的定义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对电子传输关税可收集的潜在收入估计在政府总收入的0.01%至0.33%之间。
  报告还指出,电子传输关税将减少数字贸易及其效益,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贸易参与度,特别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和女性拥有的贸易商。报告进一步强调,跨境数据流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等监管问题需要全球解决方案。
  利用电子商务作为实现发展目标的工具
  MC13将于 2024年2月26日至29日在阿布扎比举行。
  据悉,在11日的会议上,伊维拉呼吁各位部长利用MC13之前的剩余时间,集中精力取得有意义的成果,在经济挑战加剧之际“为我们所有公民带来好处”。
  “我们还需要在电子商务方面有所收获。”她表示,“可以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作为实现发展目标的工具。”
  在暂停征收电子传输关税的具体问题,她表示,各成员方认为,澄清这一问题将是 MC13筹备过程中的关键,“所有人都同意,这是一个在达成协议方面,值得尝试的重要问题”。
  11月14-15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四届部长级会议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会议上也表示,APEC应积极推动MC13就恢复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粮食安全、电子传输临时免征关税、新成员加入等议题取得成果,争取在MC13前再次举行高官会,凝聚共识。
  另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10月底,WTO就电子商务进行了最新一轮谈判,并在文本中列入以下12个条款:在线消费者保护;电子签名和认证;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垃圾邮件);开放政府数据;电子合同;透明度;无纸化交易;网络安全;开放互联网接入;电子交易框架;电子发票以及“单一窗口”。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中方支持MC13达成《电子商务工作计划》 为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