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化学终止IPO 监管严把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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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化学终止IPO 监管严把审核关
2023-11-01 20:26:00
被市场热议的福华化学IPO告终。
  11月1日,深交所披露,日前,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简称“福华化学”)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WX20231101-200258@2x.png  福华化学IPO备受关注,主要因为发行人在申请上市前向原始股东大额分红,而在上市计划中拟通过公开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还债,引发部分投资者反感。
  为此,深交所10月19日回应称,实际上交易所已关注到上述事项,早在7月发出第一轮问询时已对此重点提问,要求发行人说明,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由于更新财务报告,福华化学在9月申请“中止审核”。但直到IPO终止,福华化学及保荐机构尚未回复监管问询。
  公开资料显示,福华化学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集矿产资源开发、基础化学品与精细化学品应用研究开发的全球综合性化学品企业,公司产品海外销售超过一半,且境外占比不断提升,2022年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已达64.24%。该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草甘膦系列产品、一氯甲烷等精细化学品及烧碱、双氧水等基础化学品销售收入,其中草甘膦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占总营收超七成。
  今年6月,福华化学申报在深交所主板发行上市。本次IPO,福华化学计划募资6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1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装置项目”、“4万吨/年甲基亚膦酸二乙酯项目”、“福华研究院项目”、“智慧工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2年,福华化学营收分别为42.98亿元、87.12亿元和95.29亿元,归母净利分别为0.52亿元、15.85亿元和27.66亿元。
  招股书显示,引发各方争议的“IPO前大额分红”“控股股东将分红所得用于归还所欠公司款项”等情形系2021年5月、2022年9月,福华化学作出的两次分红决议,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亿元、26亿元。
  福华化学表示,此举是为解决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问题。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福华化学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因满足自身经营及临时资金周转需求与福华化学产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9月27日,深交所网站显示,由国泰君安担任保荐代表人的福华化学的IPO申请审核进程已中止。中止原因为,因发行人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11月1日,深交所披露,福华化学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IPO告终。
  对此,深交所10月19日表示,7月已向福华化学发出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其中已就公司大额分红的合理性、控股股东将分红所得用于归还所欠公司款项、拟将相当比例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问询,要求发行人予以充分说明,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交所当时表示,目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尚未回复审核问询。因更新财务报告,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自9月开始处于“中止审核”状态。后续,深交所将对公司发行上市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全面注册制实施后,企业上市透明高效,但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质量要求,审核把关依然十分严格。据悉,近年来,创业板和主板申报企业经审核问询、现场督导、上市委审议等各环节审核把关,发行上市申请撤回或否决比例超过40%,今年以来撤回、否决合计已有100余家。
  谈及未来IPO审核方向,深交所谈到,将继续坚守职责,压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责任,充分运用审核问询、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等方式,依法、审慎、透明地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严把审核质量关。
  自从证监会于8月底明确表示阶段性收紧IPO以来,IPO终止个案不断。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日,年内已有200多家企业终止IPO,终止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未通过审核、主动撤回申请、提交注册后仍撤回。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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